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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奖励制度面临改革

1998-11-24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刘敬智 我有话说

我国的国家级三大科技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已实施20余年,这些奖励的实施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对于繁荣科技事业,激励和培育人才的成长,都起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脱胎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的一些不适应性逐渐显露出来。如何改革国家科技奖励制度?这个问题引起了科技界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此,记者走访了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的有关人士,他向记者介绍了近年来一些两院院士、国家科技奖励评委、管理专家及社会各界对国家科技奖励制度的意见及改革的建议。此外,记者还参阅了华中理工大学对3514个国家科技奖励的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这些意见和建议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现行奖励制度既要坚持又要改革

专家们对国家科技奖励的历史功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要继续坚持,认为在发展中出现这样或那样问题不可避免,不要因噎废食,但奖励必须高标准,少而精。

大多数专家认为现有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体系设置基本合理,反映了科技活动的规律,对在科技工作三个层次上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成果都应该进行评价和激励。他们还认为国家科技进步奖量大面广,社会影响最大,是最具我国特色的奖种。但该奖种目前问题也较多,亟需改革。

专家对三个奖种的评价指标提出了不同的改革方案。对科技进步奖专家们提出:科技进步奖几乎涉及各个学科领域,评价标准应宏观一些,水平和效益并重是最根本的评价和导向指标。建议应分类制定评价指标和标准。对真正代表国家科技实力、面向未来的科技项目,要重点评价技术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对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项目,关键要看其实际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有人建议把重大工程项目单独列出来,其评价标准和奖励形式应单独制定。同时,专家们还建议,科技进步奖的重点应随着科技工作的重点适时调整,如现阶段要侧重鼓励创新、鼓励转化等。

对自然科学奖专家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认为自然科学奖应注重知识的原始创新性,要用国际标准来衡量其科学水平。要考察其重要结论被国内外同行认可和公开引用的情况,以及论文(论著)发表刊物的影响等。

对于技术发明奖,专家们认为发明奖作为和专利并存的我国鼓励发明创造的两项制度,具有不同的社会功能。一些专家认为,发明奖应与专利制度相呼应,但又不等同于专利,要高于专利,评奖时注重技术的新颖性、先进性。同时发明奖还应重点奖励那些已经实施应用,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并取得突出效果的技术发明成果。

部分专家提出奖人是国际社会普遍采用的形式,而我国目前的国家奖励体系主要以奖成果为主。为更加直接调动人的积极性,激励和培养人才,鼓励团结协作,建议国家增设科技人物奖和集体奖。

对上述三项国家级奖励,还有少数专家建议淡化科技进步奖。理由是目前的奖励体系已不太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客观上使科技人员和科技工作走上鉴定、奖励的道路,与市场经济的要求发生了偏差。今后可通过市场经济的无形之手来调控。

对评审方式建议暂时维持现状

关于现有评审方式的看法,两种意见相左。第一线科技人员认为,目前的评审程序复杂繁琐,准备评奖材料、答辩过程费时费力。而一些评委认为,国家奖的评审应有一定程序,才能保证奖励评审的准确性。资料丰富翔实,评委判断时心中才能有数。专利证明、鉴定报告、查新报告、技术总结、效益证明和应用证明等附件是必须的。

大多数专家认为,在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市场调节的很多手段尚未健全,取消和淡化鉴定的时机还不成熟。在新的运行机制建立之前,技术鉴定尽管存在很多问题,但仍不失为国家和科研机构、管理部门对科技人员和科研业绩的一种有效评价办法。在问卷调查中,52%的人认为公正性是影响奖励作用发挥的最主要因素。目前的评价方式虽尚有不足之处,但总体上是严格的,既有专家把关,又有领导审定,体现了奖励的科学、公正和权威。

矛盾最多的是奖后派生待遇

奖后派生待遇是引起奖励中意见最大、矛盾最多的一个问题。目前社会上与获奖挂钩的各种待遇多达20余种。对获奖人则与评院士、评职称、分房子、提高退休金比例、农转非等挂钩。对单位则与科研院所排名、等级医院、先进企业等挂钩。有的待遇是由国家部门(如人事部、教育部)等统一制定的,有的则是地方或基层组织自己执行的。大多数专家认为,奖后挂钩待遇,是因为社会把国家级科技奖励看作衡量个人或单位贡献的一把比较客观的尺子。

也有一些人认为,奖后待遇激发了排名争议,引起奖励导向偏移,影响协作团结。但大多数人认为,在现阶段获奖后的派生待遇,总体看来利大于弊。这些对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改善科技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提高获奖人员的荣誉感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针对挂钩引起的不良现象,很多专家建议用以下几种解决办法:1,淡化挂钩,不要成为法定,让社会和单位去评价;2,取消或放宽获奖人员限额;3,只奖成果不奖个人,成果奖的拥有者由本单位评定,公务人员不要参与评奖,真正奖第一线的科技人员,评审时严格对获奖人员的资格审查。

其他科技奖励要规范管理

近年来,社会力量及境外组织和人士设奖日趋活跃,加上各部门、各级地方政府都把奖励作为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各种科技奖励蓬勃兴起。目前全国影响较大的奖励就有70种,仅省部级每年就奖励1.2万项左右。专家们认为,这些奖励体现了社会对科技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但同时奖项太乱,评价方式、指标不一,弊端很多,需要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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